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鼓励和调动全校教师从事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培育高水平科研优秀成果奖并择优推荐申报更高层次奖项,依据《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科研成果奖评选与奖励办法》(上外贤达科〔2023〕6号)文件精神,科研处面向全校征集2025年度校级科研优秀成果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基本条件
(一)成果署名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且知识产权归属我校无异议。
(二)申报人员必须是我校在职教职工,成果署名排序为第一位。
二、评奖范围
(一)公开发表和出版的科学研究成果。有较大使用价值和较高学术水平的自然科学理论成果或人文社科理论成果(著作类和论文类)。著作类成果包括专著、编著、译著等。
(二)未公开发表和出版但被中办、国办或省(市)级政府部门采用的科学研究成果。此类成果申请评奖,必须出具各地社科规划办和政府主管领导签字的证明材料。
三、奖项设置
上外贤达学院科研成果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四个等级奖项。
四、评奖标准
(一)自然科学理论成果
特等奖:在符合一等奖标准的基础上,成果需具有开创性突破,学术水平达国内顶尖,对本学科发展产生引领性影响,并取得重大实际贡献,在国内外获得广泛认可。
一等奖:研究难度大,学术上有创见,学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其理论对科学技术进步和生产的发展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和显著的学术价值,得到同行的高度评价;或对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大促进作用,产生重大经济效益的工程开发项目。
二等奖:研究难度较大,学术上有新突破,学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其理论对科学技术进步和生产的发展有较重要的指导作用和较显著的学术价值,得到同行的重视。
三等奖:研究有一定的难度,学术上有突破,学术水平达到上海市内先进水平,其理论对科学技术进步和生产的发展有指导作用和较大的学术价值,得到同行的重视。
(二)人文社科理论成果
特等奖:在符合一等奖标准的基础上,学术上有重大原创性或开创性突破,学术水平代表国内相关领域的最高水准。其成果对推动党的创新理论深入人心或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作出了杰出贡献,对开拓和引领本学科乃至相关学科领域的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指导作用和里程碑式的学术价值,得到国内外学术界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公认与崇高赞誉。
一等奖:研究难度大,理论水平高,在本学科居国内领先地位,并且学术上有创见,有新的发现,对开拓发展本学科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和重大的学术价值。特别突出者可评为特等奖。
二等奖:研究难度较大,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有新的发现,并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对本学科的发展有较好的指导作用和较大的学术价值。
三等奖:研究有一定难度,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学术上有新的发现,并达到上海市内先进水平;对本学科的发展有指导作用和较大的学术价值。
(三)美术、设计类成果(创作)
特等奖:在国家文化部和中国美协联合举办的五年一届的权威性国家级综合性美展中获得最高等级奖项(如金奖)的作品;或其创作被认为代表了国家该领域的最高艺术水准,产生重大社会和文化影响力的作品。
一等奖:国家文化部和中国美协联合举办的五年一届的权威性国家级综合性美展入围作品。特别突出者可评为特等奖。
二等奖:文化部、中国美协主办的全国性美展入围作品(展出证有中国美协公章)。
三等奖:中国美协各艺术委员会、各画种协会、省(市)级美协主办的美展入围作品。
五、评奖原则
评奖工作坚持质量第一、宁缺毋滥,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对参评成果在指导思想、学术价值、应用价值、社会效益、研究方法等方面进行全面综合评价。
六、申报及评选程序
(一)请各位老师将电子版《上外贤达学院科研成果奖申请书》、佐证材料、《汇总表》于11月7日前发送到邮箱2021074@xdsisu.edu.cn及2411051@xdsisu.edu.cn。
(二)科研处对参评成果进行基本条件审查,不符合参评基本条件者不参与成果评奖。
(三)科研处组织成立科研成果奖专家评审组。评审专家实行回避制,即有成果参加评奖者,不担任评审专家。按标准评审参评成果,从严掌握,评出四个等级奖项。如有问题,请随时联系。
联系人:尤雪宁、董蓓蓓
联系方式:企业微信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5年11月5日
附件1: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