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人文社会科学)的通知

发布者:尤雪宁发布时间:2025-10-25

位老师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论述,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部署,贯彻落实《高校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和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工程实施方案》,推动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建构中国自主知识体系,根据上级部门安排,决定启动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受理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

(一)受理成果范围

为适应新时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根据哲学社会科学一级学科自主知识体系研究布局,借鉴历届评奖经验做法,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2.马克思主义理论;3.中共党史党建学;4.纪检监察学;5 .公安学;6.哲学;7 .理论经济学;8.应用经济学;9.法学;10.政治学;11.社会学 ;12.民族学 ;13.教育学;14.心理学;15.体育学;16.中国语言文学;17.外国语言文学;18.新闻传播学;19.考古学;20.中国史;21.世界史;22.艺术学;23.管理科学与工程;24.工商管理学;25.农林经济管理;26.公共管理学;27 .信息资源管理;28.国家安全学;29.设计学;30.区域国别学。

(二)本届评奖单设“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由原“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受理成果范围与上述“13.教育学”整合设置,对教育学成果单独组织实施(“教育科学研究”专区校内申报通知详见学院官网10月22日的通知)。

(三)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及“教育科学研究”专区不得同时申报,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四)奖项设置和数量

设置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二、申报资格和要求

(一)本届参评成果范围是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 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和要求详《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及相关答疑。

(二)“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参评成果范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的著作论文咨询服务报告和普及读物,已获上届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成果除外,具体申报资格和要求详见《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及相关答疑。

 

三、校内申报安排

1.“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评审表与其他学科的申报评审表有差异。申报教育学成果,请务必使用专区表。

2.“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名额为2项。其他学科申报名额一共为5项。 

3.请各位老师于10月27日12前将申报表与汇总表提交至邮箱2021074@xdsisu.edu.cn及2411051@xdsisu.edu.cn。学校拟于10月30日上午9:30在行政楼220召开教育部科研优秀成果奖申报辅导会议,请申请人提前准备好时长6分钟的PPT与纸质版申报表,份数另行通知。感谢各位老师的大力支持!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5年10月24日

第十届教育部科研优秀成果奖申报材料.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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