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6年度规划课题的通知

发布者:尤雪宁发布时间:2026-07-02

各位老师:

为发挥行业协会服务、引领作用,推动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科学研究在民办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先导作用,根据《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附件1),现将2026年度规划课题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2026年度规划课题申报类别分为重点课题和青年课题。

重点课题需严格按照《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6年度规划课题重点课题选题指南》(详见附件2)范围进行申报,可直接以选题指南名称作为题目申报,也可在选题指南名称范围内自拟题目申报。

青年课题申报可参考重点课题选题指南,也可结合民办教育改革发展实际自主拟定研究题目。建议民办学校举办者、办学者与一线教师等相关人员以各级各类民办学校高质量、特色发展与创新发展为主题,以学校(机构)为基本研究单位,选取与教育教学、办学实践等紧密相关的现实问题与未来发展问题开展研究。

 

二、申报要求

(一)2026年度规划课题采用推荐和评审制,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会员单位可直接申报,非会员单位须由所在地区民办教育协会推荐申报。协会组织专家,进行集中评审。

(二)申请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有效组织研究团队、调动各种资源开展研究的能力;申请人应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三)申请人应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研究成果。重点课题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在同等条件下,申请人为党组织负责人或决策机构负责人、校长的,将优先获得立项。青年课题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对其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等不作硬性要求。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在申请书中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

(四)申请人作为课题负责人只能申请1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项课题。不同单位可以联合申报重点课题,联合课题的负责人最多不超过3人。

(五)为确保课题研究的创新性与课题研究成果的独立性,申请人不得以其他已立项或待立项课题在我会进行重复申报。尚未结题的协会在研课题负责人,不能作为课题申请人参加此次申报。课题立项后,课题申请人原则上不允许变更,课题组成员变更原则上不能超过成员总数的1/3。

(六)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应具有相应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力量,能够为研究工作提供经费支持和其他必要的条件。

 

三、支持奖励

规划课题经费由课题组自筹。根据需要,协会将通过召开现场会、选派专家指导等方式,对立项课题研究工作予以支持。对结题鉴定为优秀的重点课题,给予最高2万元的奖励性经费支持;结题鉴定为良好的重点课题,给予最高1万元的奖励性经费支持;结题鉴定为优秀的青年课题,给予最高3千元的奖励性经费支持。

 

四、完成时限

自立项之日起,课题完成时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期间允许申请延期1年。

 

五、校内申报安排

请老师于7月17日(周前将申报书电子版、汇总表发到邮箱2411051@xdsisu.edu.cn及2321063@xdsisu.edu.cn。本项目限额申报,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报送,后续工作另行通知。如有问题,请随时联系。

 

联系人:尤雪宁朱渊文

联系方式:企业微信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6年7月2日

附件1 管理办法.pdf

附件2 选题指南.pdf

附件3 规划课题申请书.docx

附件4 重点课题申请书活页.docx

附件5 操作指南.pdf

关于申报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6年度规划课题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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